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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修补

本标准规定了供修补用的旧轮胎的选胎技术要求和修补后的修补轮胎成品技术要求试
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子午线结构的轿车载重汽车及其挂车用充气轮胎的修补
11 引用标准
GB 2977 载重汽车轮胎系列
GB 2978 轿车轮胎系列
HG/T 2186 轮胎水压试验方法

12 术语
12.1 穿洞尺寸指打磨好后洞口底部的尺寸
12.2 钉眼指洞口直径在 6 mm 之内的硬洞伤

13 修补轮胎选胎技术要求
13.1 胎冠测量点剩余花纹深度不低于新胎花纹深度的 1/3
13.2 轿车轮胎两肩不允许有脱空轻型载重汽车及载重汽车轮胎两肩允许有小面积脱空其单边宽度 9.00R20 及其以下规格不得超过 10mm 10.00R20 及其以下规格不得超过20mm
13.3 胎侧胶允许有轻微老化裂纹和切口但不得深及帘布层
13.4 胎侧胶与子午线胎体间允许有局部脱空累计长度不得超过圆周长的 1/16 胎里不允许有辗线或跳线
13.5 胎圈包布允许有轻微机械损伤及磨损胎圈不允许有损伤变形或脱空
13.6 损伤部位钢丝帘线允许有轻微锈蚀不允许有蔓延性脱空
13.7 子午线轮胎允许穿洞最大尺寸及穿洞个数见表 5 表 6 表 5 轿车轻型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允许穿洞最大尺寸及个数 mm14 修补轮胎成品技术要求

14 修补轮胎成品外观质量
14.1.1 修补轮胎的应修部位无遗漏凡能影响轮胎使用寿命的部位均已修补完好
14.1.2 修补轮胎的修补处必须粘合严实衬垫与胎体之间不允许有脱空
14.1.3 修补处胎面花纹清晰胎冠修补面积超过一节花纹者必须刻出类似花纹最好是相同花纹用胎面块修补者应当用相同花纹
14.1.4 修补胶不允许有老化裂纹不欠硫或过硫
14.1.5 胎里修补处衬垫凹凸不大于 5 mm
14.1.6 胎圈直径必须保持原胎直径修补后胎圈不允许有变形

14 因伤洞加衬垫修补的轮胎应进行水压试验
14.2.1 加衬垫修补后的轿车轮胎应能承受不低于 GB 2978 中规定的相同规格层级子午线轮胎最高充气压力的五倍水压力试验
14.2.2 加衬垫修补后的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和载重汽车轮胎应承受不低于 GB 2977 中规定的相同规格层级子午线轮胎最高充气压力的三倍水压力试验

15 试验方法
15.1 修补轮胎的外观质量可用目测尺和敲听或 X 光检验等方法检验
15.2 轮胎水压试验方法按 HG/T 2186 有关规定进行测定

16 检验规则
16.1 修补后的轮胎成品应由生产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
16.2 修补后的轮胎成品应用目测尺和敲听或 X 光检查等方法逐条检查外观质量如未达到标准规定可以经过一次重修修后达到标准的仍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
16.33 加衬垫修补后的轮胎成品每年至少要抽取 1 条进行水压试验如不合格应再取两条进行试验如复检仍不合格则该批修补轮胎为不合格品

17 标志
17.1 检验印鉴内含翻胎企业名称是否为合格品
17.2 修补轮胎上的印鉴要用水洗不掉的物质印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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